面对必须在9个月内搬迁的双溪吉流村民,一脸无奈听着李素桦律师的汇报。
双溪吉流新村一位已故慈善家在紧急状态时期,无条件让村民“寄居”,如今后裔要收地发展,双溪吉流新村27户人家9个月内需搬迁。
该村位于关帝庙后约6亩面积土地的村民,由于面对地主收地而需在9个月后交出已经居住数十载的村屋,大部分因为面对搬迁费用而显得有心无力。
受影响的村民,希望州政府与劳勿县土地局介入帮忙,协助他们物色新家。
关丹高庭在8月29日判决,由于涉及土地是地主所拥有,村民需在9个月内迁出。
27户村民代表律师李素桦,今日与助理傅俊翰到该村村委会会所,与受影响的村民会面并交待善后,在场者包括村长赖伟平。
面对需要迁出居住已经几十年的村屋,许多村民都因为面对搬迁能力有限而感到彷徨。
双溪吉流27户村民,要求州政府或县土地局帮忙,安顿新家。
地主表明不卖地
李素桦说,高等法庭入稟地主已经表明不卖地,村民要做好准备另找地方搬迁,而她在取得庭令后,也将会交由村长去协调。
她说,地主本来要求村民在8天就得迁出,但是法官通融展延9个月。
受影响的屋子是从门牌165到187A,涉及约300村民。
“村民如果不搬迁,或将面对逼迁的局面。”
她说,根据庭令,村民需从8月29日算起9个月着手处理搬迁,否则地主本身可以采取行动,包括断水电。
她表示,如果有需要,村民可以到土地局申请土地建新屋子或其他方法助村民安置新家,在这方面,需要村委会协助,或请国州议员帮忙。
“地主收回本身所拥有的土地是理所当然,法官判决要遵守。”
她说,村民非常希望可以解决问题,同时也希望用公价买回屋子,但地主不考虑卖地。
地段充发展用途
地主·蒲先生
村民们在日前上庭时,也同意有关搬迁期限。9个月后,有关地段将会作为发展用途,如果再展延,或会造成损失。
盼助安顿新家村民·覃金
本身居住40多年,突然要面对搬迁很难受。
9个月的期限,非常短,要筹备搬迁也难。
由于“事发突然”,一时间要村民迁出,让人难消化。希望州政府可以插手,协助村民安置新家,协助村民解决民忧。
无奈面对搬迁
村民·陈灿礼
如果可以,村民都不希望离开已经居住几十年的家,但是逼于无奈,大家都必须遵守。
本身也明白该地段是由地主所拥有,因此,对于要搬迁,也感到无助又无奈。
要求展延迁期村长·赖伟平
村委会将要求地主人情帮忙,再展延迁期。
希望今天过后,通过理事会议,安排与官员一起交涉。
村民愁钱购屋村民·李建宗
村民非常了解目前所居住的屋地,属别人所拥有,即使很不舍得,也要搬迁。
村民面对的是搬迁能力的问题。
去年,我们收到地主律师信,要求所有涉及的住户在8天内迁移,以便让路发展。当时,由于事发突然,受影响的村民无头绪,要求地主通融,展延迁期。村民也寻求法律管道,该项要求,也将原本三个月的搬迁期,展延至9个月。
对村民而言,该日期并不足够让我们突然间要筹购屋设居的费用。
盼让耆老居住村民·黄慧冰
希望地主可以通融,让老一辈的长者们,在此处住到百年归老。
许多长辈都是从这里开始成家立业,他们徒手起家,对他们来说,情意节非常深。
我们必须准备一笔庞大的搬迁费,那是非常沉重的负担。